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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十月·长篇小说》|王海雪:无敌之年(选读③)

王海雪 十月杂志 2023-03-14

海雪,85后,有作品发表于《十月》《钟山》《花城》《山花》《青年文学》《芙蓉》《长江文艺》等文学期刊。部分作品被《新华文摘》《小说选刊》《北京文学 中篇小说月报》《长江文艺·好小说》转载。部分被收录于《2016中国短篇小说精选》《2019中国女性文学选》《2021中国女性文学选》,曾获紫金·人民文学之星中篇佳作奖、海南省文学双年奖、南海文艺奖等。出版有中短篇小说集。


第三章 进行式


1

三十岁的我启动车子,掉头,开到灰烛镇卫生院,停在宿舍楼前,曾经威武的楼宇,在淡黄色的日光下显出年代久远的迷离与破败。我透过前挡玻璃看向那栋集资房熟悉的阳台,斑驳的花柱子上依旧有几盆半死不活的绿萝,也许是他的母亲,或是他的姐姐养出的同样半死不活的闲情逸致。
我把化妆镜放下,从包里取出遮瑕膏、隔离霜、粉底液、粉饼、口红、腮红……给因为熬夜与咖啡因摧残导致胶原蛋白流失的脸蛋临时整容。
二十分钟后,容光焕发的我从驾驶座上出来,把车锁上。看了看左侧的卫生院大楼,像一个长方体,阳光一如往常从树上蔓延开来,走出卫生院。
也许是被粉刷一新,海水街上独有的时光被修复,骑楼上面的花窗重现荣光。有孩子在放鞭炮,节日里唯一的圣火把空气塞满硫黄。春节在灰烛镇,并不具备自然的节日意义,只有在阳光中被点燃的鞭炮才赋予它合法的地位。
热带的气候,季节比别地延迟,所谓的春寒料峭,在我离开灰烛镇之前从未感觉到。这种时间的错乱与对节日的嘲弄,在我这次归来中感受特别明显。春节,对如今的我而言,已经失去神秘的吸引力。它的到来,纯粹是为了给素日萧条的街区带来一丝回光返照。我早就丧失掉对压岁钱的期待,丧失掉对新衣服的期待,丧失掉对打扮的期待,丧失掉对冰激凌的期待。
我带着灰色的心情抵达我的目的地。
我穿一条失败的连衣裙,说它失败并不是因为质量不好或者太过厚实。而是因为设计上的奇怪,后背的布料被特意挖走一大块,如果不穿外套,春天的风会把我裸露的背部当成镜子。镇上比前些年开放很多,但我可以看到古老的观念在街上放肆奔跑,无惧于零星的反对者,依然可以想象人们的品头论足。
我外搭一件驼色的长款薄风衣,在满面油烟的饭局上,热得大汗淋漓的我却无法脱下。两桌人,在推杯换盏中一片和和气气。我反手伸入摸了摸汗津津的后背,焦灼不已。
也不知道是谁最先召集,一直丰衣足食的亲戚们在多年后相聚。姨妈贡献场地,参与到这看似欢天喜地的宴会中。我记得迈入这座幽深的大宅时双腿的颤抖,我记得训练有素的笑容对谁都展示出恰当的温柔。
大约三年前,姨妈中风,即使在漫长的恢复期中吃了无数粒安宫牛黄丸,走路还是歪歪斜斜,手臂的神经也变形。她要面子,不想让人看到她对身体正逐步失去掌控。于是,在大庭广众下吃饭不会轻易动筷子。不知是疾病让她变得柔软,还是她将自身的戾气给捂紧,她性格大变,每次见到我,都主动拉住我,把脸凑过来,想从我的眼睛里看是否有孟新春的存在,然后以惋惜的语气反复说,你妈死得早,你妈死得早,你妈死得早。
在这样的年纪,身体的任何风吹草动都让她疑神疑鬼。她又充满怨气地道,你妈是个恶人,总是在我梦中出现,让我睡得不安宁。我很想说你赶紧到地下见你姐妹去,但是我忍住,把她一直盯着的那只缠在手腕上的绞丝镯子给她,那是外婆的,跟她的配成一对。孟新春戴过,镇邪之用,后来反复住院,戴着不方便,便给了我。
姨妈立刻把它套在右手上,称赞终于成双成对。后来,我便很少再从她的大宅经过,她住在城里的时间越来越少,守着这栋空寂的大宅越来越久。她总跟别人说起往事:“李春日这个垃圾,不知恩图报,当年我怎么帮她妈全忘得一干二净……”
此刻,姨妈顶着一头半黑半白的头发,坐在桌子的一角吃着她最爱的毫无羊膻味的本地黑山羊肉,偶尔扫一下全桌,看到她亲弟弟的白瓷碗里堆积如山的菜肴,在空气中凉掉。她亲弟弟正在隔壁桌挨个敬酒,喝的是白酒,步履蹒跚。她的弟媳依然维持优雅的体态,一副大城市太太的派头,说话的语调像她保养得当的皮肤,娇里娇气。
我旁边是陈智霆,他变胖,看起来普普通通,面相越来越像姨父。我想如果李清修见到他这个样子,还会继续喜欢他吗?
他陪我坐在茶桌边,院子里圆盖似的天软绵绵的,让我有那么一刻动摇心神,觉得从前现在,都是这样心平气顺。
孟新春的弟媳——我还是决定这样称呼她,与我说起从前我在她店里工作过的事。她还提到当年给我买了一条艾尔莎牌的直筒阔腿裤,一百块。那时候的一百块可是很经花的。她强调。她的眼线画得很黑,眼珠被衬得无比巨大,仿佛挂着两个吓人的黑夜。
“我就知道,这地方留不住你。”她自夸慧眼识人。我听懂她的暗示。我在年末,服装厂最热火朝天时,辞工去市内她的店面当起临时销售。她清楚我待在镇上的厌倦,清楚我身上有潜在的机灵,短暂收留了我离开镇子的渴望。
如果没有她教导我销售技巧的那二十天,即使我被有血缘关系的亲戚接纳,也需要更长的时间适应新的工作新的生活。后来,在一次偶遇中,她以为我住在省城明亮的公寓里,享用着现代家具与电器。我将错就错,不告诉她我住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建起的老公楼,一楼,暴雨或者台风来临倒灌的海水会淹进来,漫过床,必须把所有能活动的物品搬到高处,然后蹚水到附近人满为患的酒店等一个空房,熬过长夜,熬到水位下降。
我不喜欢她——一个以为自己是世上最慈悲的人。她家的客厅有日夜参拜的佛龛,农历每月的初二与十六,缭绕的香火被献祭给财神,飘在狭窄的厅内,到处昏昏沉沉,眼前始终一阵朦胧,像一个悲哀的镜花水月。灰烛镇举办的各种庙会、法事,她都积极参与,愿意花大价钱在斋事上拍下开过光的神器。在跟我算账上从不糊涂,那条裤子被她拿来抵销部分工资,最终我拿到手的现金少得可怜。
她说到孟新春住院时她的慷慨。她让我往返于她的家中,带着她做好的饭菜给孟新春。她说得起劲,被自己的言语感动。她突然提到故去多年的人,让我甚为讶异,也许黄土掩埋,久已作古,曾经新鲜的禁忌已腐败。我想起多年前孟新春病情的突然恶化,问她借的一千块钱,因为抢救过来,出院时退还给她,她倏然放松的神色令人难忘。也是那天,她包括她的丈夫再也未曾见过孟新春。甚至李铭顺去世,她还以为李铭顺活着,让我好好孝敬他。最不起眼的李铭顺,不管活着还是死去,消息始终传不到曾经往来的人中。我还并未习得圆滑,在一阵良久的漠然中才慢慢说,我爸已经死了……
越来越热,我必须要离开这里,必须要把外套脱下。我站起来,看了陈智霆一眼,他有理科生的稳重,有着良好的应对人情世故的方式,有着一家之主的气魄,可我对他亲近不起来了。我对一桌子人说吃饱了,到外面转转看。
我走出去。我应该不会回到这个宅子。我要和李清修见面。

2

从位于三岔路口的茶楼望过去,戏院的大半个身体都泡到视线里。它面积大,有雨水与时间的磅礴证据,在至少两代人心里,地位崇高。把同一侧的政府大楼、邮局的风头全部盖了下去,即使都翻新,有整齐的白,也拼不过戏院的资历。
我曾经跟李铭顺去里面看过电影,也在小学时在里面的舞台上表演过节目,也和李清修为了逃票,趴窗进去看过马戏团的演出,并跟那些能下腰、劈叉的同龄人成为短暂的朋友……
茶楼外面的印度紫檀树下,停满电动车,灰尘在明亮的阳光下闪闪烁烁,曾经的旧时光却仿佛从未远走高飞。有那么一瞬间,我们都有共同的错觉:回到少年时期某个阳光明朗的下午。
我从包里掏出一包登喜路香烟,我从香港买回来的,问李清修,还偷偷摸摸抽烟吗?她笑了笑,说,几块钱一包的要人命,她不想病,纪念除外。她的暗示我心知肚明。
她说起疾病与镇上越来越差的医疗条件,说起她怕自己的父亲受刺激,搬到哥仔家中的书本如今泛黄,被自己的孩子撕得零碎。她父亲老了,火暴的脾气搭配着良好的体力,却还可以左手领着退休金,右手接着各种各样的活儿。她说在她的世界里,像她这样的生活才是正常的。而我不是,我在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那是少数人的天地。她不忘对我挖苦。
她明亮的双眼积压太多心事,却仍泛有光泽。雀斑在脸上数十年如一日长得稳妥谨慎。她的眉毛很细,我赚钱买来第一支眉笔,便最先在她稀疏的眉毛上试验。如今,这张任何底粉都未涂抹的脸,和我一样老了,从心里面生出来的老。老,让我们的内心像不断缩小的胃,什么都装不下。
久别重逢的朋友,都把经历的种种悲哀和凄凉掩埋起来。我记得这个曾经被我认定是天赋异禀的女人说过的一句话:我们如何面对自己的虚伪?如今,她的早慧是不是已经被无聊的日常给断送了?
声音消散在茶楼的人声中。
这里已不适合叙旧,太过吵闹繁杂。人口的暴增并未让街区扩大,可供利用的土地少之又少。
我说抽烟可以缓解痛苦,问她要不要?她终于打开烟盒,取出一根,说,春日,烟不是麻醉剂,没有这个疗效,不要骗我了。她的犀利与直接的个性终于外露。我笑了,找回一丝从前熟悉的感觉:年少的我们曾经对抗此地的墨守成规。
仅仅是拿着,并未点燃手里的烟,却不约而同想起当年第一次抽烟时的始作俑者,却谁都不肯率先提他。烟将我们拉得更近一些,却又将我们推远了。
她甩头说怀念抽烟上瘾的日子。事实是她要把那个我们还都不想提到的人甩出去。她的手很瘦,青筋暴出,所有的赘肉都堆在肚子上,被紧身的紫色上衣勒成麻花。我嘲笑她的俗气,说她不该穿这件衣服。她说反正见的是熟人,也没什么机会打扮漂亮,终日居家是不需要打扮的。
我说还是走吧,这里太闹,电视机嗡嗡响,太烦人。
我们便穿过机关大道,往冷清的海水街尾走去。经过即将倒闭的木材厂,那里只有几名留守的木工光着上身躺在削得齐整的木片上睡觉。旁边是那片还未被毁掉的杂树林,温度比外面低上好几度,夏天,它很受欢迎。我看向旁边的房子,露天的院子与路面相连,菠萝蜜树下放了一堆切割的木材。木材厂借了这片空地。
我提到自己在宅子的见闻,问李清修是否跟陈智霆见过。刚刚聚餐时,我见到他,我也没有特意说起他。
李清修避而不答,良久才说,逢年过节,都在自家里忙着。如今的她惊诧从前的自己怎么会是那样一个妄为的人。她说那名守庙的老人可能是我们遇到的精卫本尊。她仍然记得临走时神婆对她说的那句话。
我不置可否。
李清修取出烟盒,反客为主地问我,再来?我说,来一支。我们拐进坡地,隐隐约约听到江水拍打拦河大坝的吼叫声。将要到来的这年夏天,这座运行数十年的大坝将被拆除,所有的公示牌已经被展示在附近,宣传着美好未来的照片。面对这变化,我和李清修却都无动于衷。也许内心已翻山越岭无数次,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宠辱不惊。
小孩从我们身边跑过,看了我们两眼。这目光我明白。我和李清修也曾经是他们,有对外界的惊恐,有对新鲜事物的好奇,有探索一切的兴趣。
我们来到河边,曾经,李清修差点淹死在它的上游,她把自己的黑色人造革皮包垫在后脑勺上,躺下来。我说都是土。她说便宜货,随便用。阳光穿过树影砸在她身上,她长长地吐了一口气,说:“春日,我比从前的你还要筋疲力尽。”
修起防护堤的两岸风景被街区一点一点地偷走,机械代替天然。
她挡住眼睛,一只腿架在另外一只上,让我想起自己曾经痴迷的《西游记》,她说:“春日,我说过没有?有一天,我说我厌倦这样的生活,想搬到城里去,去做服务员,或者到农贸市场摆摊卖菜也行。他突然疯了,拿刀架在我脖子上,我往前,脖子被割破,血流出来,他吓得把刀子扔在地上,他是一个脑子有病的懦夫。那是一把菜刀。你见过的,我们这里卖的菜刀。我们还跑去看过铁匠怎么锻造这些菜刀,你想过吗?有一天,其中的一把居然会架在我的脖子上。”
哥仔不想做任何冒险,不想改变,慌乱之中挽留李清修的唯一方式是直接的暴力。
李清修摊开手,好像手里放着一把从前我们所见的菜刀,清冽,在高温中近乎黑色。她用手指戳了戳虚无的坚硬,很快缩回去,怕被利刃割伤。我不知她到底费了多大力气,才能从接踵而至的事件中重新爬起……
那时的我和她,都不懂得如何采集信息,并未好好打听,哥仔在年幼时有过失控的行为。
“还好还好。那次之后,他就没再犯过病。可是啊,春日,我还是只能待在一个连呼吸都要碰壁的地方,像个活死人,我丧失了谋生的能力。”她拿下烟,说。
“你说,当时我要听我妈的话,把孩子打掉会怎么样?”她假设失去正在读小学的女儿,想象成为第一胎的儿子,秩序的逆转,人的逆转会不会也让时间发生同样的逆转?
那年,她的母亲得知她怀孕的消息,并未勃然大怒,而是焦虑,焦虑那块地皮上还未盖好的房子。她所赚到的钱都给了自己的母亲,她以为母亲必定回赠给她一个合适的将来。
母亲却说所有的积蓄都已花在房子上,根本没钱操办婚礼,女孩子的婚礼比男孩子还要费钱,给不起嫁妆会让周围所有人都瞧不起,在夫家更会被瞧不起。把孩子打掉,再晚几年,一定让她风风光光出嫁。她的母亲已经彻底抛弃自己携带而来的语言,熟练使用灰烛镇俚语,指挥着自己女儿的婚恋嫁娶。
也许是方言影响她母亲的行动,人过中年的她几乎不再回到幼年待过的故乡,那里有密密匝匝的森林与盘旋的高山,早些年的路崎岖难走。与此同时,久未使用的黎语,让她成为地道的灰烛镇人。
女孩子嫁人,就是别人的了,她所有的收入都不会上交了。李清修很清楚母亲的心思,这是镇上大多数普通母亲的心思,也是藏在灰烛镇话里的一种承续千年的传统,只要你使用它,就不得不服从它的规定,这是人人在语言内部生存的不二法则。
当时我在一家国内服装品牌连锁店打工,趁着早晚班轮替的空当,乘车回去见李清修。我们沿着破败的厂区小路一直走到荒郊野岭。坍塌的房子、空旷的地皮,都被野生的草木占尽。她哭着,觉得母亲对她说过的话都是彻头彻尾的谎言。她不仅和我商量,也问哥仔的意见。哥仔说,妈妈说不能把子孙打掉,所以,我们结婚吧。一个一无所有的求婚。
我记得那个夏夜,月光如白色的盐,过多过咸。
李清修成为新娘,在万事一知半解的年纪。由于迷信与风俗,怀孕的人不能从祖屋出嫁,她只能在一家旅馆开了一间房,在那里被男方的婚车接走。气氛压抑,不像一个新娘子该有的样子。
她穿租来的廉价红色婚纱,被手艺不精的化妆师把她五官的优点全部掩盖掉。她从客房出来,完全是陌生的我不认识的人。我在后面帮她提裙子,那时我也同样茫然。难道怀孕就应该结婚吗?为什么呢?
哥仔在村子里办婚宴。旧式的祖屋没有改建,像被固定在那似的,光阴照不进,我感到一股寒气。人们说,保留老款的住宅,是对先辈们的孝敬。
拜堂时,拍照的喊,喜庆一点儿,新娘子。李清修像挤蛋黄酱,把笑容一点一点挤出来。活着的另一种方式是被迫接受自己不喜欢的事物。她对着八仙桌上的木偶神仙们,心里都是问话:她如此年轻,就要被腹中胎儿席卷一切吗?
我说:“清修,我们很难有如果,小时不知天高地厚,可以乱来,长大了,乱来的代价我们也不知道如何偿还。所以,大家都怕,跟欠债还钱一个道理。”
我想起母亲,生物学上的母亲,如果不是因为她春节走亲戚提了一句:“你们要是知道有什么好工作,就给春日介绍介绍,她是一个乖巧机灵的人儿呢。”那时除服装厂车工以外的工作,都是好工作。
陌生的电话在数日后给我打来,我去往外面的世界,没能成为此地的困兽。
当年,离开灰烛镇的前一晚,我和李清修在一家夜宵摊上吃干炒河粉。她问我:“春日,如果选择错了,你愿意承担这个错误吗?”我把手中的竹筷放下,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在未知的前方,我无从知晓或者判断错误的深浅,我也无从知晓,我是否承担得起这样的过失或者责任。
过了一会儿,我才说:“清修,我们不是一直梦想离开这里,去过完全的新生活吗?你不是说过,远方才是我们的故乡吗?”当时李清修的嘴巴塞满食物,那种昂扬的热血与激情在摩托车事故发生后被抽走了。
那起意外后,出院没多久的她便跟哥仔谈恋爱。也许是被流言蜚语做了媒,也许是摔伤后他频频的探望打动了她。她说她理解了那个脸颊之吻。她眨巴着眼睛,闪耀着快乐的光芒。她还不清楚,这样的恋爱是一时的激情还是持久的爱慕?我并未问她是否把九霄云外的红菜头忘记,虽然红菜头并未明确表示过是否喜欢她。
她说:“春日,我愿赌服输。”她几乎是咬牙切齿的,想必这句话在她心里憋了多年,却毫无倾吐的时机。
她清楚自己面对的世界,是一个和我现在生活毫无交织的世界,是我后来所认识之人所无法想象的世界。
时间迫使她向傲慢自大的独裁者——生活,奉上自己的头颅。我想起在田野里的她,那皮包骨的身躯蕴藏巨大的能量,仿佛一辈子都消耗不尽。我以为的李清修是不会老的,永远维持着春天的形态。是的,我从她身上看到过从未存在于此的春天。
“服你妈的输,你赌过吗?你只是假装不屑一顾其实你根本就没有任何赌的资本。”
“春日,我没有放筹码的机会。”冷静地,坦然地,绝望地。
她跟陈智霆当过一两年的笔友,她在信里表达过对他的恋慕。后来,她再也没有收到过任何的回信。
我没有告诉她,陈智霆对每一个人都一视同仁,越是看起来温柔无缺的人,越是不可能给予一个人全部的爱。我和她必须重新理解复杂生活里的艰辛,无论是痛苦与欢乐,都千差万别。
旧年天真的幻想,被她用“完美”结尾。然后,她拿出我的第一本书,让我在上面签名。没有经历任何笔画训练的我迟疑着是否要歪歪扭扭地写下自己的名字,她说:“现在我拿的是你的筹码。”
我这本无足轻重的个人化的书,收录的也只是一些初出茅庐的习作,是当地出版社资助出版,虽然不是自费,却未获得任何稿费。我还想挣扎,说能不能留白呢,反正十年二十年后,一百年两百年后,一千年两千年后,这书也会尘封腐烂。
李清修说,不,写。我要的是此刻,谁有那个精力顾及身后事呢。
我拿出铅笔,说写什么。她想了想,说,你就写,致被生活之火烧成灰烬的施华蔻。那是她给自己取过的一个笔名——施华蔻。那款洗发水是我们一起去一户富裕人家喝喜酒上厕所发现的。我们把洗发水挤到塑料袋里,装在自己的兜里离开了。她说以后她要像那款洗发水那样华贵。
我的手在抖动,笔画不均匀地散布在空白页上,我很想把书扔掉。因为我觉得毫无价值。可李清修一定要我这么做,我能怎么办呢。我记得我们在陶窑、在厂里,捏过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那是想象握在手中的时刻。她喋喋不休地说为何要这样做,我也喋喋不休地说我捏它的原因。两人的声音同时撞在一起,激起万丈光火。而如今,一方的表面稳定,却是对自我的绞杀。
我把书递给她,问她想知道未来吗?要不要再去庙里找一找神婆的魂灵问一问?
李清修把烟头往前一扔,一边翻着,一边说那庙在哥仔村子的管辖范围,还是那么孤零零的。但是,关于未来,她的回答还是跟当年一样,不想。过去桀骜的神色重现于她疲倦的脸上。接着,她说只能读我的书吸收点营养,能教孩子足矣,不必背负太多的深奥,活得迟钝、麻木,也有别的好处。她的眼眸中空无一物。
她换了话题,问我,是否想知道将来,她知道一个近期名声鹊起的年轻神婆,对姻缘一事特别通晓。
我说,不想,别人左右不了我的命运。而且,我不相信。
她说,也对,我已经犯过相似的错误,怎么让你在这上面花钱呢。结婚不是由神来判断,而是由你。结婚有很多坏处,不结婚也有很多坏处,死去和新生都是一批又一批相似的无名之人,我们注定是无名之辈。
她后悔年少时没有学会撒娇,那是少女专属的权利。现在,她要行使天真,会被认为乖戾可笑。人们对年岁渐长之人没有宽容之心。
我们在彼此的探问中知晓对方仍然有未曾改变的东西。与此同时,我想起断臂维纳斯。跟李清修待在一起,内心有一种难言的壮阔——随心所欲。

3

树影让天色黯淡得更快。
我问她,要回去不?她说,你这次要待多久?我说:“我在机关大道那里短租了个房子,两个月左右。但我不确定是否能待满两个月,你知道,我这个人爱到处跑。”
事实上,灰烛镇已无我的归宿,因为孟新春与李铭顺的亡故,那所不宜住人的废屋和我一样,孤身一人,唯一不同的是,它始终静默。
我并未告知李清修,我想重新正视与捡回那些恶意,只有懂得被恶意包围的过去,才能削掉作品的表层,看内核到底有什么。
李清修说:“我跟你去看看,那新建的小产权房,当初卖得不便宜。”我们转身走上坡道,返回热闹的街上去。
许多户人家的灯已经纷纷亮起,在黑夜与白昼的交替中混进来,让人恍恍惚惚。
我们上来,进了门,临街的房子,从窗户望出去,就能看到喧闹随着夜色的加深慢慢地起死回生,所有曾经我以为死绝的一切也都在这天复苏。
我回想今日无趣的饭局,知晓自己得以重新回到这样的聚会,是因为那个曾经被刮来的人生沙尘暴掩埋的少女,被断定将永居于底部。预言不是事实,可以改良,我等来时机,再次于日光下立正。我获得一个小奖项,被本地电视台某个频道报道了一两分钟,几个灰烛镇的镜头掠过,竟被传阅。人们忘了我的出身,忘了我从前的潦倒,忘了糟糕的耳闻。有人问我,来不来?我说,必须来。本来就是回来捡拾素材,清理一些旧日伤疤,这是一个最好不过的亮相。我出现在今天的聚会中,不再是鲁莽冲动把欢乐变味的少年。我察言观色,捕捉那些一闪而过的神情,在心里给每一个人画像,有厌恶,也有难得的痛快,是我秘而不宣的学习之法。
我将身体探出去,街道像芦苇一样晃荡,不远处的夜空被烟花的响声冲破,烟花炸开的满天繁星转瞬擦伤了半空。
李清修并未如我那样努力地望向外面。她也没去开大灯,玄关处的小灯已足够亮。等了一会儿,她终于说,我能看看你的遗书吗?
原来这是她的目的。
我每年都会更新自己的遗书,我不会让自己有和孟新春一样的错误,我要让骄傲成为我自己的寿衣。
我和李清修一边漫步,一边商讨她怀孕而不知如何处理之时,我跟她透露自己写遗书的事。只要李铭顺一死,我随时可以结束生命。当时的李清修也在悲苦之中,说死亡是对人生最轻易的放弃。
李铭顺在我二十五岁那年的夏天去世。如今我已苟活五年。
李铭顺独自生活的那些年,逐渐成为一名怀有怪癖的寡居老人。“将近七十岁的人,还能有什么改变呢。”这是李铭顺的原话。他所有的自我成长就是把原来的固执发展成极端。他不再跟叔叔干活:“年纪大了,做个两三天还行,一个星期下来吃不消。”他把衬衫插在浅色西裤里,坐在扶手椅上,他新买的,支起来的窗户让屋子亮堂堂。他的声音和从前一样柔声柔气。只有在我面前,他才会轻松。只有我回来时,他才觉得这和他一样衰朽的房子再次跟死神延长了合同。
李铭顺每个月有两百多的低保金,即使我给他钱,他也只是存在银行里,万一病了不至于像孟新春那样束手束脚。老去的岁月时缓时急,他还必须要做一些不费力的事度过这毫无盼头的日日夜夜。人这一生,印象深刻的总有几件。他记起早年搬来不久的邻人拒绝他接水管的事,他不得不绕远路从李清修家接上来,多花了几倍的价钱;还有,孟新春去世当晚,那家人的窗户关得过重,一定要把“嫌弃”扔到死了人的房子里;他还记起李清修的父亲打中私彩却一点礼物都不给他买的小气。他原谅了李清修的父亲,把所有灾难的起源归于不常往来的往昔邻人。找到复仇的对象,他制定了一个新的时间表,于每一个固定的上午,在人家开张不久的米铺里,用难听的方言词汇骂骂咧咧上十来分钟。
早已搬离陶瓷厂的旧邻不堪其扰,又影响了生意,打电话让我劝劝李铭顺。我在电话这头听着,觉得自己会勃然大怒。实际上,我心平气和地说:“你也知道我爸那古怪的个性,现在我妈不在了,一个人唠唠叨叨也正常,你们忍让着他点,我了解情况再说。”
我明白言语的抚慰毫无作用。但那个周末,我还是从城里搭车回家,在晚餐的饭桌上提及此事。他的脸瞬间黑下来,酒也不往嘴里送,银色的锅里盛满肉汤,在瓦数更高的灯泡直照下呈现出惨白。
我给自己打了半碗汤,清汤也讨我的欢喜了。
李铭顺不知道我是高兴的。这老来的反抗虽然荒诞不经,但这说明他终于有勇气为他的人生气愤,终于有勇气反对他所遭遇的一些事。对一名老人,我还能要求什么?他从未求助于任何人,也从未经历过真正的帮衬,那是他生活的街区历久弥新的习惯,存在于每一名老幼身上——情感交流的贫困是人之常情的畸变。让被人诟病的缺点堂而皇之成为那一带的主流。从陶瓷厂起到海水斜巷终,被称为“那一带”,居民也是“那一带人”。即使后来面貌有了改变,但断壁残垣的形象深入人心,注定背负最匮乏最不堪最难以让人接受的评价。
我主动说起这件事之前,李铭顺一定以为,我一无所知。他希望在人生的穷途上扭转他也不清楚的事件。这一年,我还在服装连锁店上班,工资比在镇上当车工时高,住在好心收留我的亲戚家中,渐渐习得正常家庭所拥有的温暖。可我清楚,我劝不动也教不会一个执拗而孤独的老头。
李铭顺把厨房搬到卧室。那排自制的绳子上依旧挂着衣服,我的,李铭顺的。活人的衣服一件都不能扔。厚重的,让房间生暖意。衣服几乎挨着一张小圆桌,上面放着电磁炉。李铭顺做饭时,衣物也跟着烟熏火燎。
他还买了一个更高级的DVD机,支持不同形式的播放碟。他喜欢看警匪片和武打片,那会让他想起自己也有过血气方刚的时候。碟片是在年轻人的租书屋租的。年轻人与时俱进,辟了一半的架子,陈列了许多国内外的盗版片。他知道李铭顺是我爸,即使李清修不在,他也会客客气气地给李铭顺最大的优惠。李铭顺跟我夸哥仔:“王远成这个青年仔,懂得尊老。”
沙发床侧随时放一面擦汗的毛巾。风扇是定时的,买来时所戴的透明罩并未被他摘掉,怕落灰。他只在盛夏最炎热的中午开一会风扇。晚上他穿白背心、大裤衩,睡得汗流浃背。他半聋的左耳在夜晚仿佛突然转好,蚊子的嗡嗡声被他听得一清二楚。后来,他便叫我买蚊香,他觉得城里的蚊香才是货真价实加料足,能够把过于旺盛的蚊子熏死。他不再点煤油灯,他怕独居起火,所以,他也戒掉在蚊帐里举着煤油灯把蚊子烫死的习惯。
临走时,我给他点蚊香,金属香插长得像蝴蝶,蚊香一圈一圈的,也许蚊香能把这事件慢慢燃尽。木梁上仍然有蜘蛛网,但我不确定是不是原来那只,据说蜘蛛的寿命并不长。
我眼眶湿润,想起李铭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都被我携带至今。我并未去派出所把他的户口注销,我希望他在某处活到他所期待的年岁,双份的。
把李铭顺的法事办完那一年的春节,我回来祭祀。他和孟新春终于堂堂正正地有了自己的牌位,接受所有活人的祭拜。我心头一松,尽完了自己的义务。沿着野草遍布的小径出村,我回头看了一眼新建的村门,青色的巨石齐齐整整,石刻的对联磅礴大气,决定这是最后一次回归这里。人们可能认为,父母双亡的人,会带来噩运。我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不该再出现。
从此,我极少再回到灰烛镇,想起它的次数也寥寥无几。红白喜事需要的份子钱被我委托他人或者转账。我想起逝去的人,满面风光的背后,藏有一个冰封的地方——死人的坟墓。曾经,人们对不择言不择时的我敬而远之,一名失去母亲的不通人情世故的穷孩子,不应该被施舍同情。唯有李清修告诉我,置之死地而后生。
我从窗口返回,走到棕红色的桌前。即使过去了一些年,镇上的审美依旧顽固,回不到下南洋时期的异域风情,实用的木制家具再次席卷更年轻的一代。我拉开抽屉,取出真皮笔记本,手感柔软。即使我很穷,我依然愿意负债去买一些昂贵好用的东西。付出与得到总是相等的。
我把笔记本递过去:“你会怕吗?”李清修轻蔑地看着我,接过,并未马上翻开。她说:“开灯。”她对死亡一直看得比我开明。
我按下开关,抬眼看到她的眼眸在微光里闪动,满是过往。我很想抽烟,把那些在如今看来微不足道的经历如烟雾放出。
只有这样的时刻,那些事件的后遗症才能清晰显现。

4

哥仔在楼下喊李清修。
我在窗口回应,就跟李清修出门跨入阴暗的楼梯,听说这里的住户不愿意平摊费用,家庭人口的多寡让这个均摊很不公平,因此,头顶上的灯一直灭着。李清修让我回去,我说我请你们夫妇吃炸炸吧,反正也很久不吃了。我毫无写作的欲望,却因李清修,满是叙旧的兴趣。
我在楼前见到哥仔,他在半明半暗中的脸有些夸大,比从前更毫无特色,像一款大批量生产的人手一台的廉价手机。原来人和设备在某些时候毫无区别。
他原来有的那一点书卷气消失,他也不希望李清修读那些乱七八糟的书,懂得太多,快乐就会减少。他摸索出一套独有的生存法则,并以一己之力在这个家庭里实践。人一旦进入婚姻生活,便觉得已经完成这一生,所做一切皆为子女,自我的存在与否并不重要,所以,他才渐渐变胖。李清修和我盯着同样的位置——她丈夫的肚腩,这是毫不礼貌的外貌审视,懂得灰烛镇深藏的恶意的我,可以拥有这样肆无忌惮的目光。
我说请他们一起去吃炸炸,他很开心,不需要自己花钱他就很开心。李清修曾和我说过,每次他们吵架,他总要提他养家糊口的辛苦,而她每次的开口就是各种名目的要钱。李清修只能隐忍。他们的卧室就在公公婆婆的旁边,大声会让房子毁于噪音。有时她气不过,会脱口而出他根本没帮过她什么。物质才是最重要的,救人才是最重要的,他却干脆利落拒绝了她。
李清修必定想起她得了肺癌死去的母亲。她求哥仔借四万块,她知道哥仔有钱,即使没有,也可以求婆婆,他做生意的母亲大人。面对垂死之人,这钱可能一去不回,他断然拒绝,声音在狭窄的卧室里长久环绕,让几日后的李清修出现幻听。她打电话给我。我们的谈话超过了一个小时,双方都没有哭。第二天,我往她账户汇了两万,又找了陈智霆和另外一位朋友各借了一万,在第三天汇到她的卡上。
她的母亲在秋天的某个午夜去世。死时所有人都陪伴在身边,她的哥哥早已结婚,性格迥异于年少之时,却依然热衷晃荡于因为砍伐而减少的森林中,野味难寻,让他更有征服欲望。
她的母亲因为疼痛而患上抑郁症,去世的那一刻很痛苦。她说她哥哥哭得很大声,她决然未料到哥哥会有这样的号哭。她惊呆,自己的眼泪反而很难涌出来。她说那时心里都是密匝匝的惊惧,她不想被逐渐长高的它们淹没,不想永远活在黑暗中,所以她用力挨个捏爆。有些事她无法释怀,但她仍然会想念自己的母亲。她说她后来用母亲敬献给神的红旗盖在梦中的自己身上,才惊跑所有的噩梦,让痛苦粉碎。
“你知道吗?我跟他回村祭祖时,我再次骑着电动车去了那片湖泊。空无一人的宁静,跟从前一样,都没人肯来。我在湖边洗了脚,水一点都看不清,我觉得脚被缠了什么东西,赶紧往后退,结果是几根干枯的水草,还有一只水蚂蟥,恶心得我差点忘记解围之法是往它身上吐口水润滑,黏得太紧,我最后不得不扯了几片叶子抓住它用力拉开。然后,我也不知道为何会走进庙里,一下子就找到我妈的旗子,把它带回来,藏在我的衣物箱里。”
我的眼前浮现一片波澜壮阔的红,是孟新春的旗子,当年她应该跟李清修的母亲关系好,商量一起去的。如果我把她的敬神旗带回,是不是能找回丢失的记忆?
我羡慕李清修,我已有数年没有梦到李铭顺和孟新春,仿佛一起生活的岁月彻底消失,仿佛过去只是一种虚无。我为此努力过,但我真的记不起来了,比如孟新春去世那年准确的月与日。我把这种忘记藏匿,它是污点,对于试图把未来的自己变得完美的我,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忘记再次来临,我不再记得李铭顺的忌日,更严重的是,我需要计算才能清楚他死亡的年份。我必须把自己的出生日期减去二十五岁,才能得出准确的数字。
这是独有的秘密,就连李清修我也不跟她分享。与此同时,我也发觉自己无法和母亲,还有其他的血亲建立正常的关系,已摧毁的过去无法修复,新的关系便也无从建立。我的身体某处被立了一块虚无,保留自己是最优先的权利。
哥仔并未给李清修额外的费用,也未曾给她买过一件像样的礼物。所有节日的铺张都是浪费。也许这种极致的节俭遗传自他母亲。他的母亲有自己的生意,虽然从前生意好利润丰厚,也只是存在银行里,不曾告诉家里任何人真实的数目。一个人摆脱过去是很难的,主要是从未意识到自己一直生活在过去的影响中。
李清修住在背对海水街的路上,一栋重建的楼房里,没有伸出的阳台,这一带的居民认为阳台是多余的,于是,都将其并入成为更宽阔的房间,不曾给阳光腾挪一个休憩之地。李清修独自待在四处塞满东西的卧室里,不时分神,她原来梦寐以求的,是这些吗?电视柜前放了一块哥仔的表,情侣表,却只有一块。结婚前,为了准备新婚的东西,他们一起去城里的商场,逛了许多圈,没有买到金饰,他却看上这块表。她以为他会买一对。可是,他只付了他自己的,说,你要想买就自己花钱买。她一怒之下把自己准备买金手链的钱付了另外一只女式的。但是,她再也没有戴过。她想,从小到大,她以为自己很懂,其实,她什么都不懂得。失去对一个人的热情,不是瞬间,而是经年累月无数堆积如山的小事。当近在咫尺的人,用他无意暗藏暴力的言语跟你交谈时,他正在慢慢摧毁你的意志,你的精神,你所有仰赖的事物。李清修对旁边这个不算太老的男人失去了所有的热情,他普通、充满着小肚鸡肠的算计,企图把她所有的岁月挪为他用。认清这一点耗费了她数年时间。她骑上车回家奔丧,记起他对自己父亲的恶劣态度,也想起他对她濒死母亲的冷漠,在午夜中被风吹得满脸是泪。后来,她告诉我,春日,我终于明白那时你的心情。我曾经告诉她,我不记得在哪篇公众号文章看到过,说身体只有百分之十属于自己的,其余的部分都是液体。要我说,连那百分之十也不是你自己的,因为你不是你自己,你是被社会规则塑造的。
眼睛像水泡。想父母时,我就会在黑夜里哭。哭分很多种,但是独自一人,便没什么顾忌,被泪水灌溉的阴郁肆意在身体奔腾,我并不想阻止。即使母亲在,她也指导不了我的人生,她活着时就被当成怪人。出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女人,一辈子都未曾离开过镇子在别处生活的女人,一个无法生育的女人,在这镇上是没有什么价值的。不知是何年何月起,镇上对一个女人价值的判断有一个朴素的标准……思念一个无法再见的人时,是极度不幸的,所以,我拒绝。
我们来到炸炸摊,满眼的人,满眼的热络,让我们忘记心头所想。我几乎把摊上所卖的都点了,热狗、香肠、芋头片、炸鸡蛋、空心菜、蘑菇、螺……然后在小方桌边坐下。每年的春节都有相似的热闹,只不过对面的录像厅已改成了奶茶店,扩音喇叭不断循环播放:“今天特价珍珠奶茶只需五块,今天特价珍珠奶茶只需五块……”冰激凌也不再只有两种口味。
此情此景,很容易又让我们谈论从前,都是荒唐的快乐。也许因为我在,哥仔和李清修的关系缓和而平衡。哥仔平常也会在晚上出来经营他的社交生活。通常在包厢,偶尔在外场,不禁烟,到处是嚼槟榔的年轻人,牙齿被染上血红,场内始终弥漫着怪味,这让他晕晕眩眩,但他喜欢,时过境迁,新的喜欢覆盖了从前租书屋的气氛。
这时,他取出烟来。我和李清修都没有阻止,我们也才偷偷吸过没多久。他一边吞云吐雾一边聊起我的工作,写书的工作——我这份朝不保夕的职业,问起我的收入。我说:“我贫困户呢。”他便指导我:“你要上网写,我天天刷手机看呢,现在新时代了,花钱买的书没人读了。”李清修一直不语。
东西一一上来,我和李清修都拿筷子夹空心菜。
我一边吃一边想着命运。命运是解释不清的,命运是依人的意志的,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不论是现在还是未来,包括死去的,活着的,还有即将出生的,已经出生的。这夜景,在我眼前模糊地晃动起来。摸索的这些年,我发现我适合待在不稳定的状态里,那会让我保持写作的激情,让我对这生活滋生源源不断的欲望,让我能够深入到细枝末节中,变成一个又一个熟悉或陌生的人。
李清修把纸巾递给哥仔,这个动作迫使他中止说话。李清修终于有机会对我说,你不能和你熟悉的事物失联太久,不然你将不知道你是谁。

5

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获得真正的生活,就要学会跟恶心和平相处。我想追回我曾无情抛弃的过去,我想把那些在这世上无足轻重的事件重新捡起,确认它们对我的影响。
我回想我抵达省城的那一天,阳光的猛烈不逊于乡下,有灰烬的余温,但和我的炽烈相比,这又算得了什么,汽车的尾气、无名的行人、街亭小店都强行进入我的视线里,过于兴奋的呼吸碾碎空气的颗粒。我曾寄人篱下,小心翼翼,而这次很不一样,这些素未谋面的人接纳了我。我无所畏惧,所向披靡。
最初被服装店拒绝陷入过绝望的境地;在数次的求职之后终于在一家小商场的男装店立住脚跟;我住过宿舍,跟亲戚的员工合租过廉价的单间,一张床上挤着三个人,这是为省钱的被迫选择;我买了一台笨重的二手笔记本,在超市前面的一家奶茶吧读书写东西,音响里不停歇的歌把地下一层都变成摇滚,我在这种震耳欲聋中专注着。这是我的优点,能够不受外在的干扰,过滤掉无用的信息与事物。直到现在我才想,那时的写作跟那年濒临死亡的孟新春一样,渴望奇迹发生,渴望瞬间被偶得的秘方治愈。人对衰老与死亡的迫切逼近充满本能的抗拒。而毁灭的力量与重生的勇气同等重要。是把愤怒、悲伤、极端一并销毁,让一个全新的自己重新立于这天地间,还是蜷缩成为琥珀里晶莹剔透的无法动弹的自己,取决于自己的决定。
我摸着自己卸妆后略微憔悴的三十岁的脸,却很满意。十八岁的我拒人千里,一张提防的脸致使五官扭成一团。那时我没有青春,没有朋友,只是作为日常生活的观摩者与学习者。那让我意识到孟新春与李铭顺是多么卑微多么奇怪的两个人。他们性格的缺陷与对生活的态度都源于根深蒂固的偏见。因为地貌形成的灰烛镇偏见,扭曲人们的思维,让它成为一个可怕的地方。
我写下一些似是而非的日记或者片段,不久后被我投入回收站,删除,这世界不需要过剩的垃圾,包括精神垃圾。我贬低自己,不希望自己有足够的自信,我怕自己越界、膨胀,认不清自己。我依靠这个自创的原则生活很多年。
唯一听过这个方法的是李清修,一种阿Q精神,在她面前,我有倾诉的欲望,我们的过去重叠,对彼此了如指掌,即使我们的人生已有所不同。
我不想探索精神的深处,因为我清楚,在抵达深处之前,我就已经死去。精神的深渊比人类的寿命不知道长了多少万年……
这个晚上,记忆落成大海,我到半夜都没能入睡。
第二天,我醒得很早。隔日一集的灰烛镇市场依然吸引着周边的人。我母亲一大早就骑着电动车风尘仆仆地来到镇上,打电话给我,叫我跟她一起喝早茶。
我走路去到她熟悉的茶店,露天的院子里,搭起的架子爬满藤蔓,开着淡紫色的花。和十四年前的一样。十六岁的经历与对话若隐若现,我被抛入波纹之中,却并不是我的自愿,而是包括她在内我所认识的人的共谋。
幸运的是,如今的我能够安静地跟她坐在一起,抛弃过往所有的抱怨与憎恨。在过去许多年里,我都觉得这是残酷的,我感到自己被他者操控,不满于此又无能为力。它们是片段式的,零碎的,是被剪断又重新缝合的岁月。
因为我的自食其力,母亲不再觉得我是累赘。往昔,她以一种窥探我一生的悲悯的口气教我如何机灵地存活于世。她既不像母亲,也不像老师,在对我的成长过程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强行施舍于我——她作为母亲的同情与义务。
她黑白相间的头发很饱满,保持着从前微胖的身材,略矮,因为年纪,她的乐观减弱一些,却依然超过大部分跟她同时代的人。进来的茶客无论男女都跟她热烈地打招呼,她的嗓门和从前一样粗大,吐字清楚。她不断起身准备斟茶倒水,人们忙着推辞。我瞅着母亲连贯的动作,她的热情过于虚假,语气却让人不容置疑。
在此之前的数年,我与她有过寥寥数次的见面,有过无关痛痒的谈话,据说那样的聚会能增进感情,我用她一贯的热情对待她。此刻,我突然发现自己跟她很像,至少性格上的某部分承袭于她。我想到被丢弃的孩子,除了后天的部分,身体里精神上那些先天的东西都有浓厚的遗传因素,却要耗费一生极力否认。
她会在类似这样的露天场所,金黄的阳光铺天盖地中,以一种放松的回顾腔调解释当时迫不得已的选择,那是一个仿若与我毫不相关的遥远的故事:“春日,不是我们不支持你,而是你妈私下跟我谈过,你大了要工作,如果去读书谁来支撑这个家。这两口子年轻时日子是不错的,谁知道这境况会成后来那样子呢?”
责任轻轻地推给死人。我将身体往前倾,表示自己正在听。心里却想“抛弃”或者“遗弃”,是否有合格的标准,或者有一个合规的退货范本,在一个特殊时期指导女人们如何退掉那些多余或者不被社会接纳的部分。
我记起十来年之前的正月,我和李清修走了将近八公里地,来到她的家,看到院子高朋满座,素不相识的人,必须被隐藏的身份,让躲在暗角的我瞥了几眼便落荒而逃。
李清修埋怨我的胆怯、埋怨我让她筋疲力尽也吃不到一顿好饭。我知道她不忍心斥责我的逃离,她明白我所站立的位置都是无依之地。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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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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